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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热点问题一一解答事关哈尔滨幼升小和

5月10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针对幼升小、小升初家长们所关心的30个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1、年,哈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哈市户籍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不足年龄(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户籍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所学校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小学、初中(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咨询。

(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见附件1)

5、哈市公办学校是“单校划片”还是“多校划片”?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依然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学位资源短缺的区、县(市)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一区一策”实施符合本区、县(市)实际的招生方式,如学位锁定制、购房落户时间限制、多校划片、积分制入学等招生方式。

6、有的区对一些学位紧张学校实行了学位锁定制,什么是学位锁定制?

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学位锁定年限止,登记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学位锁定年限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位锁定期间,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哪些学校实施学位锁定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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