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夯实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法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集中全力、综合施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现在时间过半,正处在承前启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节点。6月20日,全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由三位市委常委、公检法司“四长”和市扫黑办主任,发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进展和近期情况,以此表明“黑恶不除、绝不收兵”的决心和态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广泛、主动地投身专项斗争。
哈尔滨市委常委、哈尔滨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委主任刘兴东发布突出政治监督、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情况。哈尔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龚夏梅发布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刘亚洲发布侦办黑恶犯罪和“打财断血”情况。哈尔滨市法院院长金银墙发布依法快审重判黑恶犯罪情况,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国新发布审查起诉黑恶犯罪和深挖“保护伞”情况。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吴勇发布第二战场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强化案件代理监督指导情况。哈尔滨市扫黑办主任锡东升发布加强源头治理、系统组织开展治乱工作情况。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任锐忱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哈尔滨市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建立了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坚持完善机制、整体联动,加强两级扫黑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有序推进了阶段性任务。坚持依靠群众、深入发动,创新“十进”工作法,“面对面”“点对点”地走访排查,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坚持依法惩处、严打快办,明确26类打击重点,建立快侦、快诉、快审、快判机制。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和“打伞”结合,严格执行“双通报、双移送”等各项措施。坚持组织整顿、源头治理,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列入地区和组织部门重点整治内容,坚决铲除黑恶滋生土壤。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呈现出明显的压倒性态势。
据哈尔滨市城调队调查,群众对专项斗争满意率达95.4%。特别是自6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哈市督导以来,有力推动了我市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短时间内又取得了一批突出战果。
截至目前
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4个。破获各类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查扣涉案资产16.89亿元。其中,进入6月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精准指导下,战果进一步扩大,新破获各类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共查扣涉案资产2亿元。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94件次,批准逮捕件人,起诉83件人。全市法院一审宣判黑恶案件61件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88人,涉恶案件53件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上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69条,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后新摸排线索23条。经核实,有价值线索48条。
截至目前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涉及人,已处理人,采取留置措施27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立案人中,局级5人,县处级90人,乡科级及以下人,村“两委”人员32人,其他人员83人。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哈市后,共新立案件、涉及人,留置12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清理涉黑涉恶和受过刑事处罚村“两委”成员人。全市多部门综合治乱,共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个,其中,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后,整治突出问题36个,治乱力度持续加大,效果不断显现。
哈尔滨市将以中央督导为契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正在开展的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为载体,牢固树立民意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继续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再聚焦、再发力,努力实现“再核实立案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再依法判结一批黑恶势力、再剖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再深入第二战场发现一批有价值线索”的“四个一批”阶段性目标,全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哈尔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更加踊跃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黑恶问题及“保护伞”线索,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哈市各部门
扫黑除恶
“期中成绩单”
市纪委监委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涉及人,已处理人,采取留置措施27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立案人中,局级5人,县处级90人,乡科级及以下人,村“两委”人员32人,其他人员83人。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哈市后,共新立案件、涉及人,留置12人。
举措
突出政治引领,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性。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严惩腐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统筹结合,严肃查处了市供水集团副总经理张波、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呼兰区副区长刘东、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丁顺等一批“庸伞”“警伞”“官伞”“懒伞”。坚持人民立场,组织16万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出不涉黑涉恶书面承诺,下发敦促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6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了问题。聚焦呼兰、五常、依兰等重点地区和交通运输、住建、商贸集市等重点行业领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
突出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
精准督责。把专项整治纳入市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巡察计划和日常监督重点。
全面督导。领导班子带头包保,坚持政治、责任、问题和成效“四位一体”,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严肃问责。下发督办通知65份、工作提示59份、督办重点案件件,问责领导干部人。
突出深挖彻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政策性。
包案查处了香坊区陈翀,依兰县李淼、马天兵等“伞”多、“网”大的案件,目前已包案25件,同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全部包案办理。
提级查办了双城区朱凤祥、通河县赵力、延寿县韩增财等存续时间长、突破难度大的案件,目前已提级办理8起。
专案查处了“违法大货车”、五常市周广宝、蔡国栋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案件,目前已成立专案组10个。
异地交叉查办了道外区孙学江、依兰县吴成、姜朝阳等当地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目前已交叉办案5件。
突出机制保障,健全“六项机制”。
办案联动等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保督导机制;
对每起案件深查、查透的深挖彻查机制;
对留置人员、查结案件公开的通报曝光机制;
形成深厚舆论氛围的“大宣传”机制;
反馈回访机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反馈举报人98名,提升群众满意度。
突出标本兼治,清醒认识专项斗争的持久性。
持续强化“不敢”,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深入推进“不能”,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改革、整章建制,源头杜绝问题;加快实现“不想”,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
市委组织部
成果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截至目前,共排查清理涉黑涉恶和受过刑事处罚村“两委”成员人。全市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转化81个。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由年初的个减少到个。
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先后召开7次部务会、16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措施。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对年村“两委”换届进行全面“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把在扫黑除恶中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带头人队伍建设等内容列入年度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纳入年区县(市)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广泛发动群众,推动深挖细排。
通过印发应知应会手册、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等方式开展工作宣传。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在“百日攻坚战”期间摸排清理村“两委”成员人。
落实工作举措,整顿软弱涣散。
落实《关于实施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年)的方案》,将涉黑涉恶村一并纳入软弱涣散整顿范围。明确4个方面14类具体任务和12项推进措施,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推进。
壮大集体经济,夯实物质保障。
组织区、县(市)分年度明确空壳村摘帽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扎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
公安局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4个;破获各类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其中,进入6月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精准指导下,战果进一步扩大,新破获各类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扫黑除恶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了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3%,八类主要案件同比下降12.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6.1%。
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扫黑除恶大格局
市局“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警种、战线协同作战,1万5千名民警人人有任务的扫黑除恶大格局。市局主管领导每日进行视频调度;实行市局党委成员对分管单位“捆绑担责”;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先后抽调余名警力,充实两级“扫黑办”;市局成立10个督导组对区县局及基层所队跟踪督办落实。
开辟多个战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在线索摸排方面,逐警种、战线签订“线索排查责任状”,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线索摸排,共收到黑恶线索条。在线索核查方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逐片包干,组织专业力量滚动核查、限时查结。在专案打击方面,立足打本地、打要害、打关键,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将打击锋芒直指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危害民生福祉的黑恶犯罪。在缉捕追逃方面,成立专业队伍,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全力缉捕。去年以来,共有59名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相继落网。在推进“百日攻坚战”方面,抓住“查”和“打”两个关键环节,对每起案件重新梳理,对已核查线索全面开展“回头看”,向在侦黑恶案件发起集中攻坚。
把握重点环节,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是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与检、法和纪检监察强化深度配合,落实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查办机制,共移送“保护伞”线索条。
二是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对在侦案件加大侦办力度,实现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对侦结案件加强财产清缴,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查扣涉案资产16.89亿元,其中,中央督导组进驻哈市以来,共查扣涉案资产2亿元。
三是坚持扫黑除恶与“乱点整治”同步推进。共向相关行业部门发送《公安提示函》份,通过治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
市法院
成果
截至6月18日,全市法院一审宣判黑恶案件61件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88人,涉恶案件53件人。有36件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已审结33件。一审宣判“保护伞”案件8件,有5件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已全部审结。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市后,市法院组织3个基层法院对5件黑恶犯罪案件的40名被告人进行了全市第9次集中公开宣判。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人,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总计.5万元。判决处置扣押财产万余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余万元给被害人。39件判决生效案件全部移送执行,执行到位资金万余元,查封房产12套,车辆23台,冻结财产万余元。
举措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两级法院党组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两级法院院长挂帅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案件。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打击合力。
组织全市集中公开宣判等,香坊区、双城区、呼兰区法院完成法庭扩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坚持快审重判,严惩黑恶犯罪。
两级法院扫黑办和专门合议庭超常工作,快审、快判、重判黑恶案件,判决的名犯罪分子中,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人,二十年7人,五年以上人,没有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情况。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两级法院成立院庭长任审判长的专门合议庭,为扫黑办和刑事审判部门充实力量,表彰先进、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
市检察院
成果
截至6月18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94件次,批准逮捕件人,起诉83件人,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60件97条人。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我市督导以来,共批准逮捕6件78人,起诉7件25人;通过执法办案、发动在押人员、接受群众举报挖掘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0件;对纪委监委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司法人员“保护伞”线索6件开展初查。积极参与行业治乱,制发《检察建议书》18份。
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推进。
成立两级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院召开9次党组会、8次部署、推进会议,开展专项督导。
强化办案措施,确保打击有力。
成立黑恶案件专办组,在全省率先采取“捕诉一体”工作模式,7名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办案。
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向省院、市委报告工作,形成《工作专报》47期、《案件专报》41期。对下制定案件审查模版和工作指导模版,对外落实“三长联席会”制度。
严格审查把关,提高办案质效。
承担全省检察机关23%的办案任务,公诉了我省首起涉黑案件。采取“七个同步”的方式,“一对一”包案把关。
发挥检察监督作用,深挖“保护伞”。
起诉“保护伞”25人,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追漏犯29人,向党委、政府、街乡镇、政法机关以及市场监管等12个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93份。
履行新增职能,积极查办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
受理市纪委监委移交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21件,全部进行初查,并在全省率先立案侦查2件11人。
市司法局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上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69条。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后,新摸排线索23条。经核实有价值线索48条,其中公安机关介入提审4条,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1条,协助破获案件18起,抓捕涉案嫌犯6人。在开展的“三大排查”工作中,累计摸底排查余次,为提供线索的25名罪犯发放奖励资金1.52万元。
举措
强化政策宣传全员发动。
充分运用局网站、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