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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增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即日起,在寿县寿春镇增设封控区。现通告如下:

一、将寿春镇锦天农贸市场菜市场及S6、S7、S8栋公寓楼划定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

二、封控期间,请封控区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排查等相关措施,服从镇、社区统一组织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解除封控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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