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中院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向哈尔滨市林业与草原局哈尔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非法狩猎
哈尔滨中院在审理上诉人李某波、张某喜非法狩猎一案中,发现尚志市庆阳镇青龙村、亮河镇森林村、延寿县中和镇附近存在非法猎捕野生活体蛇的犯罪行为。非法狩猎行为打破了生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加剧了部分濒危物种灭绝的风险,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复原力,也导致走私和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犯罪行为增加。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病原体,对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亦构成威胁。
非法占用农用地
在审理上诉人王某平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发现尚志市发生多起林地种参的刑事案件,均为吉林省参农到尚志市承包林地种参,林地遭到严重破坏。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本,是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尤为重要。
非法采矿
在审理上诉人房某清非法采矿一案中,发现牡丹江依兰段存在非法采沙的犯罪行为。非法采沙行为不仅破坏河床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造成防洪隐患,也破坏了水域生态平衡,损害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哈尔滨中院对近几年办理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发现土地管理部门、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存在监督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的情况。结合各类问题向哈尔滨市林业与草原局、哈尔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若干具体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职,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加强对土地的合理开发与保护,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哈尔滨中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运用好司法建议,扎实做好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