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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不尽职邮储银行黑龙江分行一天收14

10月26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消息,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内一家分行六家支行一天内连开14张罚单,处罚原因为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用于还贷等方面,共计罚款金额达万元。同时,对四家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给予处罚,共计罚款6万元。

银行处罚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黑龙江银保监会对以下银行部门进行处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行政罚款4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被行政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西公滨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行政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河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被行政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及投资资本市场,被行政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未及时根据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管理措施,被行政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阿城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转交他人使用,被行政罚款20万元。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相关工作人员闻树林、王铁力、陈剑、张宇宁对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未及时根据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管理措施负有责任,被分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相关工作人员田福磊、张祥凯、赵世明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负有责任,被分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保险处罚信息: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准确记录业务情况;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内控制度不健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的业务员芦晓莹,因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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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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