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哈市稳楼市20条》政策出台。
七大补贴,正式到来。
七大补贴分别是:
生育补贴、人才补贴、外地补贴、展会补贴、商业补贴、农村户口补贴、教师和退伍补贴。
2月4日,文件正式落地。
近日,七大补贴具体细则已发布。
针对补贴判定的时间节点、唯一申请人等作出详细解释。
根据补贴内容,其涉及利好有首套、二套新房,却唯独没有二手房。
七大补贴来了,二手房该怎么办?
先来看看具体细则。
共解释了三个部分——
补贴判定标准/基本细则、七大补贴细则、公积金细则。
一、补贴领取的判定标准/基本细则:
①时间节点
购房能否享受补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过网签备案的时间为节点判定。
(即哈政规〔〕1号文件有效期内购房并网签备案,同时符合相关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相关补贴)
②唯一申请人
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必须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本人,夫妻或同一户口本上的亲属购房,不享受补贴政策。
③家庭申请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是指以家庭为整体,计算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只能一方申请(即产权人申请),不能同时享受,夫妻为产权共有关系的,也只能由一方申请。
④首套认定标准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申请人在购买用于申领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前为无房者。
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申请人在购买用于申领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前,名下已有一套住房。
⑤补贴发放时间
各项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每季度统计汇总、上报一次,资金到位后,由相关部门在下个季度发放。
二、七大补贴细则:
·生育补贴
“具有哈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关键点:
①有哈市户籍(9区9县)
②年10月29日后生育的二胎、三胎
③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宅(主城9区)
④二胎1.5万,三胎2万
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申报材料/申请审核/补贴发放:
·申请条件
1.提出申请至审核通过期间,须具有哈尔滨市9区、9县(市)户籍(9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9县(市)包括: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宾县、方正县、延寿县、五常市、尚志市。)
2.夫妻或个人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
其中,原配夫妻,须生育并现存2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夫妻,须共同抚养与生育2个及以上子女;未再婚的单亲家庭,须拥有2个及以上子女;离婚夫妻,子女计入具有抚养权一方.收养子女按生育子女计算,送养子女不计入夫妻或个人子女数。子女不能重复计算。
3.在哈政规[]1号文件有效期内购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年2月4日至年12月31日)。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文件有效期影响。
·补贴标准
1.生育第二胎以家庭为单位补贴1.5万元
2.生育第三胎及以上以家庭为单位补贴2万元。
·申请流程
1.线上申领表格:《哈尔滨市住建》